第一章 特装图纸报审规定
一、特装图纸报审流程图
 

二、特装图纸审核资料清单
表1《特装图纸审核资料清单》
序号 需递交材料 备注说明
1 特装展位装修申请表 要求:必须填写完整,施工单位签字盖章。(详见附件1)
2 搭建授权委托书 要求:必须填写完整,参展商和施工单位签字盖章。(详见附件2)
3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进馆作业安全承诺书》 要求:必须填写完整,施工单位签字盖章。(详见附件3)
4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违约处置办法》告知书 要求:必须填写完整,施工单位签字盖章。(详见附件4)
5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要求:资料均加盖公章,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6 特装展位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 要求:含平视图、俯(透)视图和立面图。
7 特装展位设计方案施工结构图 要求:平面图、正立面图、侧立面图、标明各部位尺寸和材质。
8 配电系统图 要求:说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展位用电量计算书,支路负载及容量。
9 电气分布图 要求:说明所使用的灯具,插座,规格,种类,安装位置,总控制电箱具体安装位置。
说明:
(1)报审邮件须注明:展会名称+展馆号+展位号+展位名称;
(2)办理进场手续时提交盖章后的纸质资料给主场搭建服务商审核、存档。
 
1.资料提交:施工单位须在布展开始前15天将《特装图纸审核资料清单》(详见表1)中各种资料的电子版提交至主场搭建服务商审核(审图邮箱:hzzlgcb@163.com,联系电话:0771-2092075,0771-2092118)。
(1)文件名:展会名称+展馆号+展位号+展位名称;
(2)上传文件格式为JPG或PDF,图文要清晰。
特别提醒邮件可能存在发送与接收不成功的问题,如邮件发送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意见,请及时联系主场搭建服务商公示电话或客服项目负责人。因未按时提交图纸而影响报馆和进场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审核意见:客服项目负责人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审邮件后2日内回复。通过资料审核的施工单位获得《入场通知书》(详见附件5);未通过资料审核的施工单位按《特装图纸审核意见书》(详见附件6)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再次进行申报审核。
施工单位未按照《特装图纸审核资料清单》要求或未及时提交符合要求且齐全的报图资料,导致的审图延期,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加急审图:在正式开始布展前7日内提交报审资料的施工单位,须加收加急审图费,费用为1000元/展位。


 
第二章 施工证申领规定
一、施工证申领流程
二、施工证办理
施工单位须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证,在施工作业中,所有施工人员均须佩带施工证,并服从安全管理员管理。如不按要求佩带证件或不服从展会现场安全管理员管理的,安全管理员有权取消违章该施工人员进场资格。
施工证办理流程如下:
1.资料提交:施工单位须在布展开始前3天,将《施工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8)、《特种作业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电子版资料提交主场搭建服务商审核(邮箱:hzzlgcb@163.com,联系电话:0771-2092075,0771-2092118)。
特别说明:因未按时或按照材料要求提交而影响施工证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提交施工证审核邮件名称格式:展会名称+展馆号+展位号+展位名称。上传文件格式为JPG或PDF,要求图文清晰。
3.现场领取施工证时须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在客服中心签署《疫情防控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4.施工单位按《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现场服务价格表》缴纳相关费用(特装管理费、电力接驳费和清洁押金等)后,方可领取施工证。
5.施工证发放原则:每9平方米特装展位配3张施工证,施工证工本费10元/张。
6.健康状况异常人员不予办理施工证。
表2《施工证申领资料清单》

序号 需递交材料 备注说明
1 《疫情防控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要求: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办证时填写。(详见附件7)
2 《施工人员登记表》(附健康码,行程卡手机截图) 要求:施工单位须如实填报《施工人员登记表》,并附上全部施工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含身份信息)手机截图。(详见附件8)
3 特种作业证(电工证、电焊工证、高空作业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 要求:提交有效的、未过期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说明:
(1)报审施工证材料须注明:展会名称+展馆号+展位号+展位名称;
(2)施工单位现场申领施工证时须提交上述材料给主场搭建服务商审核、存档。
 
 第三章 特装施工管理规定
一、特装展位须按照每50平方米不少于1个的标准,自行配备4kgABC型干粉灭火器。没有佩带的现场可租赁:50元/个/展期。
二、特装展位内铺设地毯必须为经过检验合格的阻燃地毯。
三、特装展位场地清洁要求
各特装展位参展商或参展商委托的布展单位,须在进场布展前向现场客服中心缴纳特装展位管理费及特装场地清洁押金。撤展时将本展位内属本单位带入的所有物品(包括展示品、装修、装饰、地毯等用材)全部清理运离展馆,且在拆除、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展馆场地及设施。撤展要求(即  年   月  日00:00—00:00)前清理干净,向客服中心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经客服中心检查确认合格的予以退还押金;如展位内仍留有废弃物品,该押金将用作清洁费用,不予退还。
四、对已通过审批确定的展位设计施工方案,一律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更改的,须经组委会或现场客服中心审批同意。
五、布展完成后,经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施工管理基本规定
1.施工单位办理进场施工手续时,应与现场客服中心签订《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进馆作业安全承诺书》并备案。
2.特装展位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由主场搭建服务商进行设计或施工资质、展位结构、材料、安全用电等项目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未获得同意施工的施工单位,客服中心将禁止入场。所有特装审核资料由施工单位递交客服中心统一备案。
3.展区规划设计和展位搭建,不得超出规定的相应功能区域,超出规定边界的违规搭建将被要求拆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主(承)办单位、参展商、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特装靠墙展位的总体结构限高4.5米(D区),6米(B区)(包括地台高度和悬挑造型等),中间的特装展位的总体结构限高6米(包括地台高度和悬挑造型等)。消防通道宽度主通道不得少于3米,展位搭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5.不得损坏、污染或以其它方式破坏展馆的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不得在展馆内地面或墙体使用钉子、打桩等方式固定物件,不得在地面或墙体使用油脂、油漆、胶类等不易清除的材料,不得靠、压、拉、挂展馆的墙体、天花板和各种专用设施设备(如管道、预埋件等),不得在展馆设施上私自吊挂结构性承重物。
6.搭建所用材料必须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如展位必须使用木材、纱网等易燃材料,在材料进场前必须对该类材料做好防火处理。木质材料须涂满防火涂料或表面粘贴防火面饰板,布料、纱网等纺织材料必须经防火水浸泡处理。该类材料是否合格,以材料在现场燃烧实验中,无明火产生为准。
7.搭建展位所使用的玻璃必须为钢化玻璃、夹胶玻璃等安全性能高的玻璃。
8.在施工操作中,对未获批准、不符合技术规范或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它不安全因素的展位搭建,客服中心有权制止其施工行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9.特装展位施工不得在现场使用切割机、电锯、不得在现场喷漆。如涉及电气安装,施工单位须具有电气安装资质,电工和焊工须持有效操作证,凭有效证件到客服中心办理施工动火手续,手续完备后,由组委会电工指定接电点,方能施工。
10.布展期间展位搭建单位不得私自揭开展馆地沟盖板,利用地沟作为本展位的走线路径,应在展位内自行解决走线路径。
11.撤展期间,施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展位的特殊材料及垃圾清运出会展中心范围,由客服中心确认并退还押金。
12.展品及其它大宗物品运出展厅后,应当及时运离展馆范围,禁止在展馆范围内堆放。违反本规定造成堵塞的物品,将被强制清走,违反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13.因参展商、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展馆将视事故严重程度,按《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违约处置办法》扣除参展商、施工单位相应的违约金。
14.参展商、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展位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5.所有在馆内进行的展装业务必须经客服中心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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